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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了!我州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内将全部取消

03-01 14:24 阅读 263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

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

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

2月25日

记者从恩施州市场监管局获悉

该局已下发通知

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即日起

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

依法取消中小学、幼儿园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


本次检查以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(含技工学校)、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,以校长(园长)负责制落实情况、环境卫生情况、鼠害等病媒生物防制情况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、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情况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、从业人员培训情况、承包经营管理情况、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等为重点检查内容,开展全覆盖全体系监督检查。


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要求我州将依法取消中小学、幼儿园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,对偏远地区寄宿制学校确需设置的,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先行同意,并严格许可后方可经营。结合我州实际,对未满足偏远地区寄宿制学校条件的中小学、幼儿园,且尚处于合同经营期内并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,禁止售卖高糖高盐高脂食品对中小学、幼儿园内承包合同到期后的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不续签合同,到期自动关停中小学、幼儿园内经营的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待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到期后自动关停不再核发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备案表)不再给新设的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备案表)。


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采用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学校,食品自动售货机上需公示的许可信息必须以学校作为办证主体。

截至目前

今年全州共检查学校263家

排查食品安全问题210个

督促整改问题206个

正在整改问题4个

文章来源:恩施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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