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确了!我州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内将全部取消
03-01 14:24 阅读 263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
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
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
2月25日
记者从恩施州市场监管局获悉
该局已下发通知
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即日起
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
依法取消中小学、幼儿园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
本次检查以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(含技工学校)、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,以校长(园长)负责制落实情况、环境卫生情况、鼠害等病媒生物防制情况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、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情况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、从业人员培训情况、承包经营管理情况、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等为重点检查内容,开展全覆盖全体系监督检查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要求,我州将依法取消中小学、幼儿园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,对偏远地区寄宿制学校确需设置的,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先行同意,并严格许可后方可经营。结合我州实际,对未满足偏远地区寄宿制学校条件的中小学、幼儿园,且尚处于合同经营期内并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,禁止售卖高糖高盐高脂食品;对中小学、幼儿园内承包合同到期后的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不续签合同,到期自动关停;中小学、幼儿园内经营的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待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到期后自动关停,不再核发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备案表);不再给新设的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内食杂店(食品超市)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备案表)。
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采用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学校,食品自动售货机上需公示的许可信息必须以学校作为办证主体。
截至目前
今年全州共检查学校263家
排查食品安全问题210个
督促整改问题206个
正在整改问题4个
文章来源:恩施发布